关于注销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建市监函[2008]4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截止到2008年4月9日,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已超过65周岁,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五条规定,决定注销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附件: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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