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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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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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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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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万寿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万寿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宁建审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迈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略),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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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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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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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栖霞区万寿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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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对迈化路(北起燕尧路,南至栖霞大道,长(略)米,红线宽度(略)米)、寅春路(西起迈化路,东至栖霞大道辅路,长(略)米,红线宽度(略)米)实施整治,道路总长度(略)米,主要实施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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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略).(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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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略)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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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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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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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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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对迈化路(北起燕尧路,南至栖霞大道,长(略)米,红线宽度(略)米)、寅春路(西起迈化路,东至栖霞大道辅路,长(略)米,红线宽度(略)米)实施整治,道路总长度(略)米,主要实施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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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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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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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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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略)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略)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略)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略)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略)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略)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略) 业绩认定标准:(略)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A)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略) (B)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略) (C)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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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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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略) 2、财务要求:(略)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7.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略)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略)年1月至(略)年6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补充说明:(略) 7.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略)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略)、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略)、根据建办市[(略)](略)号文及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略)、重要更正:(略) 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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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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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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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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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略)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设计文件:(略) 商务标:(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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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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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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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1):(略) 设计说明(2):(略) 设计说明(3):(略) 设计说明(4):(略) 技术方案(1):(略) 技术方案(2):(略) 技术方案(3):(略) 技术方案(4):(略) 设计深度(1):(略) 设计深度(2):(略)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略)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略)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略) 经济分析(1):(略) 经济分析(2):(略) 经济分析(3):(略) 经济分析(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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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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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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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略) 设计管理方案:(略) 施工管理方案:(略) 采购管理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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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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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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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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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略)元,工具使用费最高(略)元,平台使用费最高(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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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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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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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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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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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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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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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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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略)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8.6、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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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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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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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略) |
地 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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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略) |
邮 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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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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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 |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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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略) |
传 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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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略) |
电 子 邮 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