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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东区)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1-07-08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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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山东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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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东区)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预算控制价:(略)

3.采购方式:(略)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略)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略)

3.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略)

5.交付或实施时间:(略)

交付或实施地点:(略)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略)

服务期限:(略)

服务效率:(略)

7.验收标准:(略)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略)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9.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专 业

职 称

备注

1

武装

计算机

副教授

2

张家迎

计算机

高工

3

刘杰

计算机

高工

2、本项目已经专家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年7月(略)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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