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韶关市曲江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县)项目遍及曲江行政区域内的9个镇,涉及(略)宗山塘和(略)条河道的清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山塘清淤、坝体培厚、溢洪道及输水涵管重建、河道清淤疏浚及护脚工程等。工程估算总投资约(略)万元,投标上限价为总投资(略)万元下浮5%,即(略)×(1-5%)=(略)万元。
2.招标条件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韶关市曲江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县)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及发改部门立项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韶关市曲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包括:(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由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主体,即牵头人。
(一)勘察设计单位须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
3、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在广东省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已领取了《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咨询电话:(略)
5、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
7、具有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8、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二)施工单位须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需满足承担工程范围需要);
4、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在广东省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已领取了《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咨询电话:(略)
6、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7、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8、具有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9、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4日,每日上午9:(略)
(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联合体合作协议书(按附件格式)原件(如联合体报名);
(二)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4、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含网页截图);《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复印件;《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4、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复印件;
5、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含网页截图);《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复印件;《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略)元,售后不退。
5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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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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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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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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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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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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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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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体,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牵头人与业主签订合同书,联合体成员与联合体牵头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略)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五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二份。
注:(略)
牵头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成员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