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贾汪区星光大道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6-08-17 江苏-徐州-贾汪区
所在地区: 江苏-徐州-贾汪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7日
招标采购正文
[0]贾汪区星光大道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略) 项目名称 贾汪区星光大道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略) 标段名称 贾汪区星光大道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略)年8月(略)日 公告结束时间 (略)年9月(略)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贾汪区星光大道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汪区星光大道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贾经发复【(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略) m?(折合(略).0亩),主要建设建设新型农贸市场、配套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 中心和地下室等,本项目建成后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服务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构建集生鲜菜场、餐饮配套及零售、生活服务、文化服务等于一体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将大大方便周边居民生活。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略) m?,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 m?,( 其中新型农贸市场(略) m?, 配套商业(略) m?, 社区服务中心(略) m?, 社区文化中心(略)m?),地下建筑面 积(略) m?。建筑高度为:(略)

项目同时对地块范围内道路、广场、绿化、消防与给排水工程、供配电、亮化及安防监控系统等室外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3)物资采购:(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略)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略)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 态 资 质 查 询 信 息 以 “ 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数 字 化 监 管 平 台(https:(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略)

②设计类似业绩:(略)

注:(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略)

②设计类似业绩:(略)

③监理类似业绩:(略)

注:(略)

申请人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应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明示且一致,如上述文件未明示或不一致的,须提供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备案信息截图,以备案信息为准。备案信息是指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详情下:(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略)

②如联合体投标:(略)

③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④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3.7.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7.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

3.7.3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7.4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7.5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略)%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评标办法 (略) 分,具体如下: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项目管理机构:(略)

工程业绩:(略)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阶段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略)%、(略).5%、(略)%、(略).5%、(略)%、(略).5%、(略)%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略)%、(略)%、(略)%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略)%、(略)%、(略)%、(略)%、(略)%、(略)%机电安装工程9%、(略)%、(略)%、(略)%、(略)%、(略)%、(略)%、(略)%市政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绿化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上述方法五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 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扬尘污染防治的保证措施(1分)

对扬尘污染防治的保障措施内容进行评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项目负责人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案;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 0 分处理。(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注:(略)

(2)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 (略) 年9月(略)日(略):(略)

注:(略)

1、评分标准:(略)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略)%。

3、本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含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 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等。

2.2.4(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

1、施工方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包括 1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1 名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满足要求得 1 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包括 1 名一级注册建筑师、1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满足要求得 1 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略)

2.评分以有效期内注册证书为准,未取得注册或超出有效期不得分。

3.凡涉及评分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未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2.2.4(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 (略) 年 8月 1 日起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 分,多评 2 个业绩,累计不超过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略)

②设计类似业绩:(略)

注:(略)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1分,多评 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总承包经理自(略)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略)平方米(含)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厂房、仓储)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略)

②设计类似业绩:(略)

③监理类似业绩:(略)

注:(略)

申请人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应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明示且一致,如上述文件未明示或不一致的,须提供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备案信息截图,以备案信息为准。备案信息是指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详情下:(略)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如存在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业绩归属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评标的其他要求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

阶段商务技术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阶段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也相同的,以抽签的方式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结束后,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情形取消已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审资格后,

不重新补充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定标委员会:(略)

(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

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5.2.1

定标标准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分先后顺序,综合考虑):(略)

(1)投标报价合理性;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4)企业的综合实力。

(5)是否能够提供有利于招标人的其他条件。

注:(略)

5.3.1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 集体议事法:(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号码:(略)

(略).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异议联系人:(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贾汪区星光大道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汪区星光大道社区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贾经发复【(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略) m?(折合(略).0亩),主要建设建设新型农贸市场、配套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 中心和地下室等,本项目建成后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服务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构建集生鲜菜场、餐饮配套及零售、生活服务、文化服务等于一体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将大大方便周边居民生活。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略) m?,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 m?,( 其中新型农贸市场(略) m?, 配套商业(略) m?, 社区服务中心(略) m?, 社区文化中心(略)m?),地下建筑面 积(略) m?。建筑高度为:(略)

项目同时对地块范围内道路、广场、绿化、消防与给排水工程、供配电、亮化及安防监控系统等室外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3)物资采购:(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略)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略)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 态 资 质 查 询 信 息 以 “ 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数 字 化 监 管 平 台(https:(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略)

②设计类似业绩:(略)

注:(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略)

②设计类似业绩:(略)

③监理类似业绩:(略)

注:(略)

申请人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应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明示且一致,如上述文件未明示或不一致的,须提供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备案信息截图,以备案信息为准。备案信息是指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详情下:(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略)

②如联合体投标:(略)

③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④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3.7.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7.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

3.7.3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7.4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7.5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略)%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评标办法 (略) 分,具体如下: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项目管理机构:(略)

工程业绩:(略)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阶段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略)%、(略).5%、(略)%、(略).5%、(略)%、(略).5%、(略)%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略)%、(略)%、(略)%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略)%、(略)%、(略)%、(略)%、(略)%、(略)%机电安装工程9%、(略)%、(略)%、(略)%、(略)%、(略)%、(略)%、(略)%市政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绿化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上述方法五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 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扬尘污染防治的保证措施(1分)

对扬尘污染防治的保障措施内容进行评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项目负责人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案;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 0 分处理。(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注:(略)

(2)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 (略) 年9月(略)日(略):(略)

注:(略)

1、评分标准:(略)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略)%。

3、本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含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 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等。

2.2.4(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

1、施工方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包括 1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1 名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满足要求得 1 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包括 1 名一级注册建筑师、1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满足要求得 1 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略)

2.评分以有效期内注册证书为准,未取得注册或超出有效期不得分。

3.凡涉及评分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未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2.2.4(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 (略) 年 8月 1 日起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 分,多评 2 个业绩,累计不超过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略)

②设计类似业绩:(略)

注:(略)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1分,多评 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总承包经理自(略)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略)平方米(含)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厂房、仓储)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略)

②设计类似业绩:(略)

③监理类似业绩:(略)

注:(略)

申请人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应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明示且一致,如上述文件未明示或不一致的,须提供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备案信息截图,以备案信息为准。备案信息是指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详情下:(略)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如存在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业绩归属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评标的其他要求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

阶段商务技术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阶段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也相同的,以抽签的方式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结束后,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情形取消已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审资格后,

不重新补充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定标委员会:(略)

(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

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5.2.1

定标标准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分先后顺序,综合考虑):(略)

(1)投标报价合理性;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4)企业的综合实力。

(5)是否能够提供有利于招标人的其他条件。

注:(略)

5.3.1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 集体议事法:(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号码:(略)

(略).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异议联系人:(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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