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与枫香街市政给水管道连通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2026-08-17 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
所在地区: 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7日
招标采购正文

本采购项目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与枫香街市政给水管道连通工程,采购人为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编号:(略)

1.3 项目概况:(略)

1.4 采购范围:(略)

1.5 工期:(略)

1.6 质量标准:(略)

1.7 质保期:(略)

1.8 标段划分:(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略)

2.3 项目经理要求:(略)

2.4 信誉要求:

2.4.1 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注:(略)

2.4.2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略)

2.4.3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5 其他要求:

2.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询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5.2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略)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5.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略)

对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3.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略)

3.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略)

3.3 邮件形式。各潜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略)

3.4 售价:(略)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 (略)

行号∶(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略)

4.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①线上递交:(略)

②线下提交:(略)

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略)

4.3 未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版逾期递交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略)

5.2 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水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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