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海南-乐东-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7日 |
各有关企业: 为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针对性和效率,实行企业分类监管,根据《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规定,我县从(略)年6月(略)日起开展(略)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为确保评定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此次评定工作面向我县所有企业。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采取自愿申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中确定具体评定对象。 二、评定内容 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主要是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订立、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三、评定程序 采用书面审查并结合日常监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提交资料。企业按规定认真填报《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审表》(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略)年8月底前报我局进行申报。 1.企业登记证照或登记证照副本; 2. 企业(略)年职工名册及职工流动情况说明; 3.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4.企业(略)年度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 5.企业(略)年度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申报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在册人员工资明细表》; 6.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7.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及与派遣单位的相关费用支付凭证; 8. 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书面审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评定内容和年度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中掌握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三)等级评定。(略)年6月(略)日-8月(略)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国资办等有关单位,根据书面审查结果,并结合上一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主动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情况,综合考虑企业上一年度在劳动关系、基金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划分为A、B、C三类。 (四)建档公示。对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后,将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企业无提出异议的,评定结果生效。企业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应书面陈述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在(略)日内对评定结果重新进行审查,作出确认或变更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责。诚信等级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准备工作,准确、真实、及时上报相关表册资料等。企业未按要求提供书面审查材料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经责令改正逾期或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分级处理,分类监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结果统一由县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同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公众查询。评定结果将作为企业评先、评优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根据评价情况,我局将对相应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略) 附件:(略)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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