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警察学院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 比价公告

2026-08-17 天津-西青-
所在地区: 天津-西青-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7日
招标采购正文
天津警察学院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 比价公告

一、天津警察学院根据《天津市局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津公警保函【(略)】(略)号)、《天津警察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公警院通【(略)】(略)号文件规定,对天津警察学院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以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信用良好的公司参加。

二、采购人:(略)

三、项目名称:(略)

四、单位地址:(略)

五、项目需求:

天津警察学院宿舍楼6台,校门口1台,警体馆1台,教学楼1台,操场2台,培训中心2台,共(略)台。

(一)、设备要求:

1、自动售货设备,以台为单位,售卖饮料和食品设备可以分开,占地不得大于1.2m×2.4m,设备机身高度不得大于2.5m。

2、所配备的自动售货设备相关零件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定标准。

(二)、运营要求:

1、自动售货设备的售货收费方式为微信/支付宝等在线支付,不得使用预充值功能,不得向使用者推送任何广告等与设备功能无关的信息,不得利用在线支付渠道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证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2、合同履行期间,因校方确有在其他点位加装自动售货设备的需求,供应商需与校方共同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3、自动售货设备所售饮料和食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保证食品安全,不得售卖超过保质期的商品,不得售卖生鲜类易变质食品,且所有商品保质期须在一周以上。如发生食品安全相关问题,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4、自动售货设备不得售卖烟酒类或未经校方允许的其他商品。

5、供应商所提供商品在售货设备内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校外商超普遍价格。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设置专门运营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须(略)小时到校响应维修。服务维护范围包括自动售货设备的货品补充、现场故障解决、响应投诉、设备消毒清洁等。

2、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校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等事项,严格遵守交通、消防、安全等,履行相关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关安全责任,遵守校方外来人员管理规定,着工作服上岗。校方有权劝退工作人员,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工作人员。

3、供应商须合法用工,发生劳动纠纷和意外事故,校方不承担连带责任。供应商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所属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医疗事故等民事、劳动责任。

4、供应商日常送货车辆及驾驶员需在校方进行备案登记,车辆须年检合格,驾驶员无重大交通事故处罚记录。

5、供应商需建立定时巡查机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人员、财产和其他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在运营过程中,设备如出现故障应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6、供应商应日常维护设备、设施及场所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洁和内部消毒,并做好登记备查。

7、供应商在校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引起的经济与法律方面问题全部由供应商负责解决,承担全部责任。

8、供应商必须合法合规经营,独立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转包、分包。

六、项目预算:(略)

注:(略)

七、投标截止时间:(略)

八、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的材料

注:(略)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复印件 加盖公章)

说明:(略)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

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报送地址:(略)

津警察学院传达室。

十一、招标联系人:(略)

天津警察学院

(略)年 8月(略)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声明书

致:(略)

我公司参与 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

1.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若我单位存在隐瞒违法违规情况,愿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略)

日期:(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略)

我公司参与 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若我单位存在隐瞒违法违规情况,愿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略)

日期:(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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