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采购”第三方劳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兰州-安宁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7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采购”第三方劳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介绍: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内容:(略)
项目预算:(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略)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响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略)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信用记录:(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1.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响应。
2.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提交投标响应的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后补正。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三、投标人商务资质要求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文件;
3.相关产品注册证书、附件的复印件;
4.资质等级证明、相关行业资格认定书的复印件;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略)
报名方式:(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