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 所在地区: | 福建-漳州-长泰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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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长泰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略))(略) 号、漳泰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方面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本项目排水管道为DN(略)属于大型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排水管道为DN(略)属于大型项目,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略)
其中(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工程预验收工作,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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