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聚信(嘉兴、深圳、珠海、上海、杭州)工商税务银行综合代办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北京-朝阳-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8日 |
一、招标条件
中信聚信(嘉兴、深圳、珠海、上海、杭州)工商税务银行综合代办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招标内容:(略)
选聘数量:(略)
服务期限:(略)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略)
项目预算:(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中信聚信(嘉兴、深圳、珠海、上海、杭州)工商税务银行综合代办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略)
1.符合下列规定:(略)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职业道德问题和违反执业准则、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6)能够保守服务机构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7)具有丰富的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业务代办经验;
(8)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9)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工商、税务、银行等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需为在国家税务总局“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中的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截图等)。
((略))投标人须承诺遵守《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税收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标地区的分公司以自身名义即中介代理申报渠道方式独立提供报税服务,不得以招标人名义或第三方机构名义办理相关业务。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确认具备履行报税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并出具承诺函,对上述事项作出明确说明(承诺函内容须包含对报税能力的确认,未提供则作废标处理,如涉及投标人分公司,需同时出具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纳入监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的截图)
((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处于被招标人及其股东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状态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网站公布的黑名单及处罚期限为准,网址为:(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可邮递,地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递交时间:(略)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mail:(略)
联系地址:(略)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略)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