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6-08-18 江苏-苏州-常熟市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8日
招标采购正文
[0]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略) 项目名称 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
标段编号 E(略) 标段名称 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略)年8月(略)日 公告结束时间 (略)年8月(略)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项目名称)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已由 常熟市农业农村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常熟市莫城街道东青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省常熟市莫城街道东青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有资金、政府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项目建设内容及质量要求:(略)

(1)设计范围:(略)

设计质量要求:(略)

(2)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略)

(3)采购:(略)

设备、材料货物质量要求:(略)

(4)其他:(略)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3.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两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近1年以来(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须由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多只能由两家单位(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除设计部分外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咨询电话:(略)

8.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8.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8.7说明:(略)

8.8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8.9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略)

8.(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略)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8.(略)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8.(略)本次招标为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道路总面积约(略)平方米,道路为城市支路,雨污水管大管径<(略)m(具体详见红线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略)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项目名称)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已由 常熟市农业农村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常熟市莫城街道东青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省常熟市莫城街道东青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有资金、政府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项目建设内容及质量要求:(略)

(1)设计范围:(略)

设计质量要求:(略)

(2)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略)

(3)采购:(略)

设备、材料货物质量要求:(略)

(4)其他:(略)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3.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两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近1年以来(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须由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多只能由两家单位(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除设计部分外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咨询电话:(略)

8.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8.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8.7说明:(略)

8.8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8.9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略)

8.(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略)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8.(略)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8.(略)本次招标为荷花浜建新地块民宅归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道路总面积约(略)平方米,道路为城市支路,雨污水管大管径<(略)m(具体详见红线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略)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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