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办公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滁州-南谯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8日 |
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办公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定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1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
一、竞租标的物:
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办公房招租项目,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略)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经营业态拟为办公。承租人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出租单位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房屋装修须服从出租单位及市容部门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略)
4、租赁期间,承租人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房屋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等,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与出租单位无关。
5、承租人须按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对环境有污染、有安全隐患的业务;承租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单位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单位,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
6、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招租单位通知为准,请各竞租人悉知。
7、其他相关要求:(略)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始价为:(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略)年8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竞租成交后,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价保证金缴入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子账号:(略)
注意:(略)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租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或转租等行为的,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略)
七、竞价方式:(略)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代理费(略)元,由竞得人在领取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略)
招租单位:(略)
招租单位:(略)
代理公司:(略)
(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