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徐州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徐州-鼓楼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9日 |
| [0]徐州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徐州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 |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徐州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美的乐城北侧路施工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8月(略)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9月3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徐州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项目名称) 徐州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美的乐城北侧路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E(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徐州市鼓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鼓政服审发[(略)](略)号、徐鼓政服审发[(略)]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2)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略) 〕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略)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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