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XZ202501号地块CIM系统软硬件及品牌馆采购答疑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蜀山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9日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XZ(略)号地块CIM系统软硬件及品牌馆采购答疑1 项目编号:(略) 部分:(略) 1.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2.3条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规定(第(略)-(略)页):(略) 招标文件第四章“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进一步明确(第(略)-(略)页),“品牌房企”限定为“中指研究院公布的(略)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排行榜前(略)强”,并列明了具体(略)家房企名单,包括保利发展、万科企业、中国海外发展、华润置地、碧桂园控股、招商蛇口、绿城中国、龙湖集团等。同时规定:(略) 违法事实分析:(略) (二)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关于禁止以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规定:(略) (三)指向性极强,实质上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略)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并作出如下处理:(略) 回复:(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范围 投标人业绩 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房地产类数字看房系统业绩(合同内容包含VR互动展示系统、VR电子沙盘、数字沙盘、CIM系统、CIM城市信息模型中任意一项即可)。每提供1个得5分,高得(略)分。 注:(略) 2.初审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0~(略)分 本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综合评估-评分细则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部分删除。 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8月(略)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
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