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项目四期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阜阳-颍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9日 |
颍东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项目四期招标公告
(略) 原文链接颍东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项目四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颍东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项目四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阜阳市颍东区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中心综合〔(略)6〕(略)号; 1.4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项目业主: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略)%;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颍东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和水系连通项目四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FY(略)GC(略);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Y(略)GC(略)-1-1; 2.5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 2.6建设规模:1.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改造大管径DN(略)mm雨水管网约7.4千米,检查井(略)座;改造幸福路下穿雨水泵站1座;2.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水系约9.5公里;3.新建水工建筑物4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略).(略)元; 2.8 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1.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包括济河路(北京路至幸福路)、工贸路(总干渠至梨园路)、众兴路(总干渠至东方路)、辛桥路(阜蚌路至东方路)、市场西路(忠孝路至幸福路)、新兴路(福利路至东方路),改造大管径DN(略)雨水管网约7.4千米,检查井(略)座;改造幸福路下穿雨水泵站1座;2.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包括清淤疏浚十八里河(朝阳大道至工贸路)、十八里河(杨寨至前店沟)、十八里河(湖滨南路至十八里河与济河口)、前店沟(东大沟至十八里河)、大王沟(济河至发展大道)、郝桥沟,水系约9.5公里;3.新建水工建筑物4座,包括长青路闸、东大沟闸、岳家湖泵站、郝桥沟滚水坝等。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施工及维修; 2.(略)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略)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年/月/日以来(以/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 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多不得超过 2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8.1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规定执行。 3.9其他要求: 3.9.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社保时间要求)。 注:(略) 3.9.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9月9日9时(略)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 登录全 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安徽省·阜 阳市 )https:(略)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s:(略)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收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略)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免收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略)年9月9日9时 (略)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s:(略)ggzy.a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阜阳市颍东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致富路颍河水岸3期、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略)号东方公园东侧 邮 编:(略) 联 系 人:贾建军、张伟豪 电 话:(略)-(略)、(略)-(略)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市晟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街道东旭路5号东坪圩农民安置区(略)#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潘晶晶(项目负责人)刘奥迪 电 话:(略)-(略)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略)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略)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略)-(略)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略)号市民中心五楼 行业监管部门: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略)-(略) 地址: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略)号东方公园东侧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略).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免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