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市场监管局2026年-2028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和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9日 |
项目概况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略)年-(略)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略)年-(略)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主要包括:(略) 二、服务要求及有效期 (一)配送时效 供应商须按食堂每日用餐需求,定时定点送达指定地点,保证食材新鲜度;建立应急补货机制,接到应急需求后及时响应、快速配送,保障食堂正常供餐。 (二)主要类别
(三)质量管控 1.蔬菜:(略) (1)叶菜类:(略) (2)茄果类:(略) (3)瓜果类:(略) (4)根菜类:(略) (5)薯芋类:(略) (6)葱蒜类:(略) (7)豆类:(略) (8)水生菜类:(略) (9)食用菌类:(略) ((略))芽苗类:(略) 2.蛋:(略) 3.肉:(略) 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供货时需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4.水产:(略) 5.水果类:(略) 6.半成品:(略) (1)豆腐:(略) (2)腐竹:(略) (3)豆芽:(略) (4)干豆腐:(略) (5)素鸡:(略) 7.饮料:(略) 8.食用油:(略) 9.奶制品:(略) (略).干调类:(略)
(四)价格要求 报价合理(配送价格应包含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种劳保、上楼费、验收、保险等一切费用),不得高于同期本地市场公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本地发改委公示的蔬菜价格。 本项目投标人所供货物应按大宗采购,价格(蔬菜水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干菜调料类、禽蛋类、牛奶类等)单价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同时间段同档次产品单价。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改委(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照辽宁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 2.配送人员须为中标供应商本单位员工,着装须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 3.配送车辆须为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要求规范行使及停放。 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5.中标供应商须做详细的服务方案。 6.配送到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保管部出入库相关制度,成交供应商要做好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三、考核管理办法 (1)因甲方临时需要在送货、验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少送、送错的货物,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后。当日(略)时前将甲方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结算周期:(略) (3)中标人每周一需将本周菜价趋势提前通知甲方。中标人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提交副食质量检疫报告,禽肉水产类送货要求冷链配送。 (4)中标人所供货物,每种菜品外包装上应显示品名、重量、产地、单价、总价等基本信息。 (5)验货验斤中若故意存在缺斤少两现象,中标人缺一罚十,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供货资格。 (6)中标人应按照订单需求送货,不得在未征询甲方同意下,私自变更,减少,增加货物。 (7)乙方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甲方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乙方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乙方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两个月被评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其它要求 因“政策调整”或“场地无法使用”合同终止,双方无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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