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关于2026年复评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2026-08-19
四川-眉山-东坡区
| 所在地区: | 四川-眉山-东坡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9日 |
招标采购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关于(略)年复评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根据《眉山市东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眉东教体发〔(略)〕6号)文件精神,由区教体、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及学前教育专业人士组成的认定评审工作专家小组,通过资质审核、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等形式对提交申请的幼儿园进行了评审认定。经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认定阳光传世风景幼儿园等(略)所民办幼儿园复评为眉山市东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附件:(略)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略)年8月3日
-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略)年复评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docx】
下一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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