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光明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9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深圳市光明区(略)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略)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项目类型 | 3-经营性项目 |
项目批准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 批准文号 | 深光府函〔(略)〕(略)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 ||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 详见附件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略) | 使用林地期限 | 永久 |
备注 |
二、公示时间
(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略)
(二)实地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公示栏
地址:(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略)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略)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略)年8月(略)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略)年8月(略)日
附件下载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