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交海景大道西北角57亩储备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项目公告
2026-08-20
广西-北海-银海区
| 所在地区: | 广西-北海-银海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0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交海景大道西北角(略)亩储备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项目公告1.标的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贴,其他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规定享有。
2.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受让方应当赔偿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3.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进场交易。
4.承租期间如受让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5.受让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标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6.其他约定详见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