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施工图审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0日 |
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施工图审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施工图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略).5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略))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施工图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葫芦岛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连山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施工图审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递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5)领取时间:(略) (6)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略) (7)采购文件发售价格:(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