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建构筑物拆除、门卫室及临时用房新建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6-08-20 云南-玉溪-红塔区
所在地区: 云南-玉溪-红塔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0日
招标采购正文
玉溪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建构筑物拆除、门卫室及临时用房新建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本项目玉溪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社会复〔(略)〕(略)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由医院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人为玉溪市科教创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构筑物拆除、门卫室及临时用房新建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略)

2.3建设地点:(略)

2.4比选范围:

2.4.1新建门卫室(活动板房):(略)

2.4.2新建临时氧气房和临时医废暂存点:(略)

注:(略)

2.4.3搬迁:(略)

2.4.4房屋及室外围墙拆除工程:(略)

2.4.5以上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据实结算。

2.5招标控制价:

2.5.1新建门卫室(活动板房)、新建临时氧气房和临时医废暂存点采用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率≥5.(略)%;施工期间按实结算,结算审核后按下浮率优惠执行;施工期间新建门卫室单项结算不超过7万元,新建临时氧气房及医废暂存点单项结算不超过(略)万元;

2.5.2搬迁总价包干≤2.(略)万元;

2.5.3房屋拆除总价包干≥1.(略)万元、室外围墙拆除总价包干≥0.(略)万元、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总价包干≤0.5万元。

2.6计划工期:(略)

2.8质量要求:(略)

2.9标段划分:(略)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合法提供比选范围内容及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略)

3.3人员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税收及社保要求:(略)

3.6竞标人自(略)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竞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获取文件时竞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4售价:(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开标时间:(略)

5.3地点:(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

6.1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公告期限:(略)

7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略)

7.2资格审查方式:(略)

7.3是否需要缴纳竞标保证金:(略)

7.4竞标人为非法人机构的其他主体资格的,竞争性比选公告中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主体资格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日期:(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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