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行政中心食堂服务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通-海安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0日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行政中心食堂服务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类型:(略) 4.项目行业:(略) 5.预算金额:(略) 6.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略) 8.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具体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报表或财务报告,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略) 五、开启 截止时间:(略)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略) 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磋商项目组织人员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3.软件公司联系电话:(略) 公平审查二维码.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