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鲍集镇公务用车转让(二次)公告

2026-08-20 江苏-淮安-盱眙县
所在地区: 江苏-淮安-盱眙县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0日
招标采购正文
盱眙县鲍集镇公务用车转让(二次)公告

盱眙县鲍集镇公务用车转让(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略)受鲍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公务用车向社会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标的是苏HW(略),帕萨特公务用车1辆,具体情况请竞标人到现场考察。

二、转让对象:(略)

三、起拍价:(略)

四、报名时间、地点:(略)

五、竞标时间:(略)

六、报名材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利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意向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任一材料即可】

2、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3、意向承租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略)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或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到场参与竞标,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车辆起拍的价格与意向竞买人签订转让合同,意向人如放弃则视为恶意弃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略)

数字人民币户名:(略)

数字钱包编号:(略)

关联银行:(略)

注:(略)

方式二:(略)

账户户名:(略)

账号:(略)

汇入地点:(略)

开户银行:(略)

八、意向受让人在被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按照《车辆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九、意向受让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略)﹞(略)号文件向招标方和中标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一、1、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货款总价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货款。

2、履约保证金:(略)

3、乙方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到账后,甲方安排车辆过户事宜。

4、本转让公告内容是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人参加转让。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略)

   (略)年8月(略)日

转让竞标规则

一、本次转让以车辆转让价格作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具体见转让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转让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转让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转让单位所有。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二手车购车协议.doc

情况说明(车管所盖章).docx

意向人承诺书.docx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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