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部分资产(锦树里6套住宅)
| 所在地区: | 江苏-无锡-无锡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信息发布时间:(略)
预留的公告标题
| 项目名称 | 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部分资产(锦树里6套住宅) | |||
| 项目编号 | WXCQZ(略)-4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于(略)年(略)月(略)日会议决策通过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略) | 挂牌终止日期:(略) |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拥有的锦树里6套住宅(详见附件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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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状态 |
| WXCQZ(略)-4((略)) | 锦树里(略)-(略) | (略).(略)万元 | (略) | 正在报名 |
| WXCQZ(略)-4((略)) | 锦树里(略)-(略) | (略).(略)万元 | (略) | 正在报名 |
| WXCQZ(略)-4((略)) | 锦树里(略)-(略) | (略).(略)万元 | (略) | 正在报名 |
| WXCQZ(略)-4((略)) | 锦树里(略)-(略) | (略).(略)万元 | (略) | 正在报名 |
| WXCQZ(略)-4((略)) | 锦树里(略)-(略) | (略).(略)万元 | (略) | 正在报名 |
| WXCQZ(略)-4((略)) | 锦树里(略)-(略) | (略).(略)万元 | (略) | 正在报名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友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友评报字((略))第(略)号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 评估基准日 | (略)-(略)-(略) | |||
|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 (略).(略) |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标的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5%)。 2、本次转让的6套房产可以分别单独受让。 3、本次公开转让的所有房屋均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公告期内亲自至实地看房,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受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4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知晓该房屋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如果由于意向受让方违反相关购房政策,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在内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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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略).(略)万元 |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略)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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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无锡友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锡友评报字((略))第(略)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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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若延长挂牌至(略)年(略)月(略)日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本次挂牌结束。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看房联系人:(略) 5、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2)《报价须知》(见附件2,签字) (3)《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并签字)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报价须知》(见附件2,盖章) (4)《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并盖章) (5)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 发改委 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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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经理 |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 传真 | (略)-(略) |
附件2:(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