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龙南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盐城-大丰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r\n (略)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龙南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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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略)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龙南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以盐农建【(略)】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龙南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n2.2 建设规模:(略)(略).(略) 万元。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n2.3 总工期:(略)日历天,须在 (略) 年3月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满足秋播/农业生产使用需求。具体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土地平整地块在建设方交地后(略)日内完成。
\n注:(略)
\n2.4 质量要求:(略)
\n注:(略)
\n2.5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略)
\n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n2.6 项目编号:(略)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n(1)资质条件:(略)
\n(2)业绩要求:/。
\n(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n(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n(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规定。
\n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n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n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n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n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n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n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以苏水基【(略)】(略)号文规定为准);
\n投标人投标时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后即视为有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n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n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应满足《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基((略))(略)号),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n(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n(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n(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n(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n(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
\n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投标人投标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n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从(略)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n4)项目负责人具有近5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为变更后的业绩不予认可),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略)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农田水利(不含河道整治)等类似工程。
\n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n注:(略)
\n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n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n(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n(7)其他人员要求: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包括:(略)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证书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n(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n(9)信用等级要求:/ 。
\n((略))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n((略))其他要求:
\n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在本项目签订合同时所确认的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项目乡镇书面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更换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质和业绩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并按照合同约定接受项目乡镇相应处罚。
\n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出勤天数原则上不得少于(略)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缺勤),上述人员考勤要求详见附件。
\n承包人须按资质和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招录施工人员,并组织培训,达到施工要求,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
\n项目部建设符合信息化管理条件,配备视频会议系统。鼓励推行人员生物识别考勤系统(如智能刷脸系统),实现人员到岗情况的实时动态管理。项目乡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的,依据合同约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项目乡镇可依法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n本项目严禁违法转包,除电力工程外无工程分包事项。
\n((略))信誉要求:
\n①投标人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n②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n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n④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n⑤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
\n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n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n((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n((略))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n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n4.招标文件的获取
\n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n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n4.1.1 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n4.1.2 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n4.2 获取招标文件
\n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n注:(略)https:(略);(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n5.投标文件的递交
\n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为(略)6年 9 月(略) 日(略)时(略)分。 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n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略)
\n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n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标前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n7.评标标准和方法
\n7.1 评标办法 :(略)
\n7.2 资格评审标准:(略)
\n7.3 高投标限价:(略).(略) 万元。
\n7.4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n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n一、评标、定标办法
\n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n1.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
\n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n(1)评标准备工作组:(略)
\n(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略)
\n(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略)
\n2.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n(1)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n(2)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n(3)评标准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n(4)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n(5)评标准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和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标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n3.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n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n(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n评标委员会对开标情况无废标情形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n| \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营业执照 \n | \n\n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n | \n
| \n 安全生产许可证 \n | \n\n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 | \n
| \n 资质等级 \n | \n\n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n | \n
| \n 财务状况 \n | \n\n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n | \n
| \n 类似项目业绩 \n | \n|
| \n 信誉 \n | \n|
| \n 项目负责人 \n | \n|
| \n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n | \n\n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n | \n
| \n 其他 \n | \n\n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n | \n
(二)详细评审
\n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n1、初步评审
\n1.1形式评审标准
\n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n| \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投标人名称 \n | \n\n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n | \n
| \n 授权委托书 \n | \n\n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n | \n
| \n 报价 \n | \n\n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并不超过高限价 \n | \n
| \n 其它 \n | \n\n 不同投标文件间不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有的雷同 \n | \n
| \n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n | \n\n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n | \n
1.2响应性审查
\n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n| \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投标内容 \n | \n\n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n | \n
| \n 工期 \n | \n\n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款规定 \n | \n
| \n 工程质量 \n | \n\n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款规定 \n | \n
| \n 投标有效期 \n | \n\n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规定 \n | \n
| \n 投标保证金 \n | \n\n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款规定 \n | \n
| \n 权利义务 \n | \n\n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n | \n
| \n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n | \n\n 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规定 \n | \n
| \n 技术标准和要求 \n | \n\n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规定 \n | \n
| \n 其它 \n | \n\n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 | \n
| \n …… \n | \n\n …… \n | \n
(三)清标
\n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清标。如投标人总价表中出现缺项、改变工程量项目名称或单位或数量、单价或总价计算错误、改变不可竞争费用、机耕路单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高限价单价等重大偏差情形的,清标不予通过。投标人仍需提供与总价表相匹配的投标报价明细,供招标人核查。
\n评分标准
\n| \n 序号 \n | \n\n 评分因素 \n | \n\n 分值 \n | \n\n 评分标准 \n | \n
| \n 一 \n | \n\n 投标报价 \n | \n\n (略) \n | \n\n\n | \n
| \n\n\n\n\n\n 1 \n | \n\n\n\n\n\n\n 投标总价 \n | \n\n\n\n\n\n\n (略) \n | \n\n 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高投标限价均剔除不可竞争费用相比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0%≤下浮率≤(略)%)。 \n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n方法一:(略) \n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6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n方法二: \n1、以参与A值计算的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高投标限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n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nQ1=1-Q2, Q2 取值(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K2 的取值为(略)%。Q2、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 0.6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n注:(略) \n说明: \n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n②.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n③.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n④.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n | \n
| \n 二 \n | \n\n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n | \n\n (略) \n | \n\n\n | \n
| \n 1 \n | \n\n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n | \n\n 1 \n | \n\n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内容、针对性较好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2 \n | \n\n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n | \n\n (略) \n | \n\n\n | \n
| \n 2.1 \n | \n\n 工场布置 \n | \n\n 2 \n | \n\n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2.2 \n | \n\n 土方施工 \n | \n\n 2 \n | \n\n 土方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2.3 \n | \n\n 泵站工程 \n | \n\n 2 \n | \n\n 泵站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 \n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2.4 \n | \n\n 基础工程 \n | \n\n 2 \n | \n\n 基础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 \n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2.5 \n | \n\n 回填与降排水 \n | \n\n 1 \n | \n\n 回填与降排水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2.6 \n | \n\n 钢筋及模板 \n | \n\n 2 \n | \n\n 钢筋及模板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2.7 \n | \n\n 混凝土工程 \n | \n\n 2 \n | \n\n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2.8 \n | \n\n 机电设备与安装 \n | \n\n 2 \n | \n\n 机电设备与安装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3 \n | \n\n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n | \n\n 2 \n | \n\n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4 \n | \n\n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n | \n\n 2 \n | \n\n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5 \n | \n\n 环境保护措施 \n | \n\n 1 \n | \n\n 环境保护方案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6 \n | \n\n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n | \n\n 2 \n | \n\n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7 \n | \n\n 资源配置计划 \n | \n\n 1 \n | \n\n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n | \n
| \n 三 \n | \n\n 人员及业绩 \n | \n\n 6 \n | \n\n\n | \n
| \n 1 \n | \n\n 人员 \n | \n\n 2 \n | \n\n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高得2分; \n注:(略) \n | \n
| \n 2 \n | \n\n 业绩 \n | \n\n 4 \n | \n\n (1)项目负责人具有近5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为变更后的业绩不予认可),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略)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农田水利(不含河道整治)等类似工程,有1个得2分,本小项高得4分。投标时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n(2)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略) \n本项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n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n注:(略) \n | \n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采用“双随机”模式。
\n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保留二位小数 (第三位四舍五入),若终累计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确定排序。
\n评标委员会对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评审,直至选出1名合格的投标人。
\n三、其它
\n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n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n8.其他内容
\n8.1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n8.2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略)
\n8.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n9.发布公告媒介
\n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n(略).联系方式
\n招 标 人:(略)
\n地 址:(略)
\n联系人:(略)
\n联系电话:(略)
\n招标代理机构:(略)
\n地 址:(略)
\n联 系 人:(略)
\n联系电话:(略)
\r\n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