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所在地区: | 江苏-淮安-洪泽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淮安市洪泽区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洪泽区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洪发改投资复〔(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项目涉及道路9条,新建道路总长(略).(略)m,总宽3m(其中朱坝社区7条,墩南村2条)。涉及桥涵8座,其中桥梁3座,涵洞5座。涉及新建泵站共计(略)座;涵洞、涵闸共计3座;维修三斗渠灌溉河闸手动更换电动,新增电机共计1座。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一个标段,为淮安市洪泽区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对部分工程内容进行合理调整,但应以书面变更指令形式发出,并按照合同第(略)条‘变更’条款执行。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略)
2.5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略)
(5)项目经理要求:(略)
(5.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 号);须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略)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7)其他人员要求:(略)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9)施工设备要求:(略)
((略))其他要求:
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拟投入项目组所有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略)年6月1日(含(略)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合同和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拟投标单位于(略)年8月(略) 日至(略)年8月(略)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1 日(略)时(略)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略)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略).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略).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略))项规定 |
(略).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略).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款规定 |
(略).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略).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略)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略)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略)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略)
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略)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略)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略) 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略) 家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略)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略) G1取值为:(略)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4(1) | 投标报价((略)分)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略)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多扣至 0 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多计算至 0 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略)
8.其他内容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4特别提醒:(略)
9.发布公告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3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4异议渠道:(略)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