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委党校老校区房产出租项目公告

2026-08-21 江苏-镇江-京口区
所在地区: 江苏-镇江-京口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1日
招标采购正文
镇江市委党校老校区房产出租项目公告

组织机构:(略)

项目名称

镇江市委党校老校区房产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CQ〔(略)〕6号

挂牌起始日期

(略)年8月(略)日

挂牌截止日期

(略)年9月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重新挂牌转让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略)号

基本

属性

标的类型

国有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略).(略)

租赁期限(年)

(略)年

租金支付

方式

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前5年不变,第6—(略)年在第5年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第(略)—(略)年在第(略)年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

装修期限

双方协定

承租押金(元)

双方协定

房屋

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地理位置优越

其他情况

租金底价

(略)万元/年。(略)年租金总价(略)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出租方决策

文件

《镇江市国有企业房屋公开招租通知书》 镇国资租备(略)((略))号

《镇江高校集团关于同意下属子公司拟进场挂牌交易的批复》镇高投〔(略)〕(略)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承租方自行承担申办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改造方案上报出租方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并配备必需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3.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服从出租方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4.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设备设施结构。

5.用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6.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等相关费用。

7.承租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因自身原因自己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除外。

8.改造要求:(略)

9.房屋修缮责任:(略)

(略).水电等能耗费用由承租方据实交付。

(略).服从出租方的现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监督。

(略).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其他特殊要求:

1.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及有关设施设备的状态。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时,应当确保租赁物及租赁物内设施设备处于可使用良好整洁状态,标准不低于承租方正常经营时的状况。

2.关于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至第三方。

3.如遇公共卫生事件、防汛应急、政府统一征用、土地上市规划调整,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腾空、搬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补偿按政府规定执行。

4.意向承租人须在参与本次招租前,自行对租赁标的现场进行全面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位置、面积、结构、现状、使用条件、周边环境及潜在风险等全部实际情况。意向承租人承诺已对本招租方案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充分审阅,对标的相关情况应知尽知、全面知悉。意向承租人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所有相关约定,自愿承担因未充分踏勘、未全面了解情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状况、信息披露不全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拒绝签约、反悔或索赔。

5.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的经营无法正常开展,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对其所有投资改造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意向承租方应当全部满足以上招租条件。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和承租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或其他款项。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 其他组织 / 自然人;

2. 商业信誉良好,资金实力充足,租金来源合法;

3. 经营范围符合招租要求,不得超出许可经营;

4. 承诺不擅自转租、分租、转借;

5. 同意本招租方案及租赁合同全部条款;

6. 承诺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消防改造、证照办理等全部费用与责任,且所有改造均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

标的交割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消防改造(一消),预计(略)年(略)月底改造结束,待改造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租赁用途:(略)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现场查看标的,联系电话:(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略)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略)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承租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公告附件);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公告附件);

3.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招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终资格认定。

四、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五、备查文件

1.镇江市委党校老校区房产出租项目标的简介和照片

2.镇江市点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进场交易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

6.关于镇江高校集团下属子公司拟进场挂牌交易的请示

7.镇江市国资委关于《镇江市国有企业房屋公开招租通知书》的回复 镇国资租备〔(略)〕2号

8.镇江市委党校老校区标的房产产权说明

9.房屋租赁协议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将(略)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交易。意向承租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交易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交易成功后 “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承租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招租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有底价增价

增价幅度 (万元)

1万元

自由竞价时间

(略)年9月4日

上午(略):(略)

延时竞价周期(秒)

(略)

服务费

按苏发改收费发〔(略)〕(略)号和镇政发〔(略)〕(略)号文件规定支付

附件下载

《承诺函》《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

技术支持

(略)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略)

单位地址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略)室

其他

保证金开户银行:(略)

账户:(略)

账号:(略)

保证金开户银行:(略)

账户:(略)

账号:(略)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略)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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