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6年-2029年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结果公示
2026-08-21
安徽-宿州-埇桥区
| 所在地区: | 安徽-宿州-埇桥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略)年-(略)年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结果公示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略)年-(略)年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略)
二、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入围金额:(略)
评审得分:(略)
第二入围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入围金额:(略)
评审得分:(略)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供应商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方 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方 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