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龙山路788号(龙山小区)商业一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2026-08-21 安徽-滁州-全椒县
所在地区: 安徽-滁州-全椒县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1日
招标采购正文
滁州市龙山路(略)号(龙山小区)商业一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滁州市龙山路(略)号(龙山小区)商业一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滁州市龙山路(略)号(龙山小区)商业一招租项目(二次),租赁期限:(略)

标的物1(一标段):(略)

标的物2(二标段):(略)

标的物3(三标段):(略)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略)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1(一标段):(略)

标的物2(二标段):(略)

标的物3(三标段):(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标的物1(一标段)竞价保证金:(略)

标的物2(二标段)竞价保证金:(略)

标的物3(三标段)竞价保证金:(略)

竞价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标的物1(一标段):(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标的物2(二标段):(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标的物3(三标段):(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龙山路(略)号(龙山小区)商业一招租项目(二次)(*标段)”保证金。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成交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博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按照中标面积*代理费用单价(1.2元/平方米),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略)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略)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须符合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规定,餐饮业原则上禁止,禁止从事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项目或用于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加工存储、危废存储等。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出租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房屋装修须服从出租方及市容部门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装修期间和承租期间内不得改变、损坏出租房屋的结构主体,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无息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禁止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4.本项目提供3个月租金减免(前三年,每年1个月),承租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5.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为准。

6.其他相关要求:(略)

7.租赁期限:(略)

8.租金支付方式:(略)

9.履约保证金:(略)

如成交人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略)

(略).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略)

(略).若承租人需要使用建筑物内的电梯,应与建筑内其他承租户共同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义务,分摊相应费用,相关使用费用由各使用方自行协商。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竞价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4.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放弃成交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成交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2)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成交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人承担。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略)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

9.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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