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21
河北-石家庄-长安区
| 所在地区: | 河北-石家庄-长安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招标采购正文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2.1 项目概况(一)4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为东北-西南向L型加密线,西起西三环,东北至北三环、复兴大街,主要分布在二、三环间密集的居住生活、商业组团,沿汇明路、汇丰路、仓丰路、建华大街敷设,其中途经的汇丰路、仓丰路为东西向重要的居住、教育生活轴,主要经过市儿童医院、外国语学院、西美花街、工商学院、塔坛新区、塔坛一区二区、天悦城等主要客流集散点,途经的建华大街为重要的南北向骨干路,沿线分布密集省市直、企业部门及宿舍,主要经过河北医科大学、天海誉天下、建勘院及宿舍、省电力设计院及宿舍、长安区政府宿舍、省博物馆宿舍、人大宿舍等。线路全长(略).5km,车站(略)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略).6m。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在建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4号线一期工程设车辆段1座,为西岗头车辆段,位于西三环以东、规划吉恒街以西、槐安西路以南、玉村南路以北的地块范围内,占地面积约(略).(略)公顷。4号线一期工程考虑由3号线已建成的塔北主变电所和5号线待建的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提供电源。其中塔北主变电所位于3号线和4号线一期换乘的南王站附近,前期建设时已经预留向4号线一期供电的接入条件,根据建设规划方案,5号线待建的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位于5号线和4号线一期换乘站红旗南大街站附近。(二)6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轨道交通6号线为线网中连接主城区与东部新城副中心的加密线,串联了东二环居住区、天山海世界商圈及东部产业新区等客流集散点,为复兴大街以东产业带提供完善的轨道交通服务。线路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沿槐中路向东敷设,下穿复兴大街至裕华路,后向东敷设,经过天山南大街,至昆仑大街转向南,沿昆仑大街向南敷设,经过湘江道、槐安路、学苑路、金沙江路、延河路、仓丰东路、仓盛东路、仓宁东路,至南三环路,到达本期工程终点。6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略).(略)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在留村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为1.(略)km,大站间距3.(略)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小站间距0.(略)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服务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作之日止,具体服务时间需满足招标人要求。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交通运输类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具体表述,还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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