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态调整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6-08-21
广东-深圳-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动态调整(略)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我局在推进碳交易工作过程中发现有(略)家单位存在《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可移出情形,不宜继续纳入碳市场管理。经日常检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该(略)家碳排放单位移出(略)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名单见附件)。
请移出企业(单位)按照《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被移出名单后十五日内完成预分配配额(如有)缴纳工作。
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对于被移出企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情形予以处理:(略)
特此通知。
附件:(略)
2.深圳碳市场(略)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8月(略)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略)
- 附件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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