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638-02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105-1号3-9-1房产及A035号地下车位整体转让
2026-08-22
辽宁-沈阳-浑南新区
|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浑南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2日 |
招标采购正文
((略))(略)-(略)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略)-1号3-9-1房产及A(略)号地下车位整体转让
挂牌日期:(略)
| 项目编号 | GR(略)LN(略)-2 |
|---|---|
| 项目名称 | ((略))(略)-(略)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略)-1号3-9-1房产及A(略)号地下车位整体转让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挂牌价格 | (略).(略)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略)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略)-(略)-(略)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3、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本次转让标的为住宅及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地下停车位无产权证,只有使用协议。如成交,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产权及车位使用权变更相关手续。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本次转让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