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7曾都区洛阳镇省道262交叉口至曾都区洛阳镇王家河桥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S327木冲桥至曾都区洛阳镇S262交叉口处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HBZD-202608GL-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正文
S(略)曾都区洛阳镇省道(略)交叉口至曾都区洛阳镇王家河桥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S(略)木冲桥至曾都区洛阳镇S(略)交叉口处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HBZD-(略)GL-(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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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略)曾都区洛阳镇省道(略)交叉口至曾都区洛阳镇王家河桥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S(略)木冲桥至曾都区洛阳镇S(略)交叉口处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HBZD-(略)GL-(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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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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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略)曾都区洛阳镇省道(略)交叉口至曾都区洛阳镇王家河桥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S(略)木冲桥至曾都区洛阳镇S(略)交叉口处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政革局以随曾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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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略) |
| 2.3其他:(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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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实行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制度,招标人在中标人进场时,查验中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
6.2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直到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否则投标无效,或虽已中标但可终止合同,不能终止合同的按合同价的5%处罚。
6.3投标文件中承诺:(略)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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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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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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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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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晨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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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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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舜井大道(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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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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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文峰大道(略)号鸿福家园小区旁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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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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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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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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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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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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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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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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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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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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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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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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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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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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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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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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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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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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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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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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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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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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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行政监督部门 |
名称: |
随州市曾都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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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随州市编钟大道 |
电话: |
(略)-(略) |
传真: |
(略)-(略) |
邮政编码: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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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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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略)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依法取得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①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②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低要求)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提供近三年((略)年、(略)、(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
注:(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 |
注:(略) ②“近五年”是指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交)工日期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的完工日期为(略)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③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地方关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与本附录注释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释为准。 ④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低要求)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
注:(略) ②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的到岗承诺函,且承诺若中标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略)天。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不作为资格评审的内容) 注:(略)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 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 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 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2(5)目规定 | 3 | “技术暗标”(如采用)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 质性内容不齐全,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 文件无法正常打开 | 5 | 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 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8 | 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略)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 |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 (略) | 资质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财务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业绩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信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主要人员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 特别资格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符合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 标。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 | 4 | 投标报价 |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同一投标文件有多个投标总报价,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调价函; (5)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高投标限价。 | 5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②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单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7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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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