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06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福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略)-(略)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方案
将[西乡中心地区]法定图则(略)-(略)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服务业用地+政府社团用地(C+GIC)”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略)平方米,住宅用地容积率2.6;配套设施调整为2处单元机房(各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社区级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正面清单:(略)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略)
2.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s:(略)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略)
2.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略)
3.项目现场
地址:(略)
(三)媒体公开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略)个自然日,(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应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略)年9月(略)日)前,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现场提交或邮寄
地址:(略)
(二)电子邮件
邮箱:(略)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规划管理处,联系人:(略)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
1.规划调整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略)年8月(略)日
附件下载附件1:(略)
附件2:(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