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养城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上墙布置采购比选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三明-三元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4日 |
康养城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上墙布置采购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主持,具体事宜如下:(略)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康养城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上墙布置采购;
2.比选人名称: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康养城商业街;
4.交货期限:按比选人确认的清单分批采购安装,其中序号为1-8、(略)的项目需于9月5日内采购到位,序号为9-(略)的项目根据甲方通知的采购时间下单后7个工作日内到货。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服务内容为康养城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上墙布置采购比选,具体详见《附件1清单一览表》。
三、服务费用
1.本次比选报价以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含税)形式填报,比选申请人应按《附件3报价函格式》所列所有产品逐一填写各项产品报价,且比选报价不得高于《附件1清单一览表》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高限价,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各采购结算单价=对应采购不含税报价+税额,所需采购商品及采购单价见附件1清单一览表,具体采购清单以比选人下单通知为准。
3.产品不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略)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在本比选公告发布后,比选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https:(略)
3.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4.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2:(略)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略)年8 月(略) 日9 :(略) ;
2.比选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略)号城发大厦(略)室;
3.比选人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略);
4.监督单位(部门)名称: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主管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三明市国资委,联系电话:(略)-(略)。
6.公告媒介:(略)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略)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低的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
注:(略)
①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
②经审核,资格合格的供应商<3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
③经审核,资格、报价均合格的供应商<3家。《比选响应文件》、《报价函》(如有)均不予退还。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略)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略)3%。
(2)履约担保形式:(略)
(3)履约担保期限:(略)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中选后,中选人须按附件4合同格式与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比选人: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略)年8 月(略) 日
附件:(略)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略)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