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3号地块项目监理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相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项目名称)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3号地块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S(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相行审投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咏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新咏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工程类型:(略)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略)
2.7 监理服务期:(略)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略)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略)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略)
3.4.2其他:(略)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4.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8.1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8.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在该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在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3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项目负责人:(略) |
邮编:(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件:(略) | 邮编:(略) |
电子邮件:(略) |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按苏建规字〔(略)〕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