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询比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 项目类别:(略)
1.4 资金来源:(略)
1.5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限价:
1.5.1 项目概况:(略)
1.5.2 采购范围:(略)
1.5.3 采购限价:(略)
注:(略)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期限:(略)
1.7 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略)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其他要求:
2.7.1 类似业绩要求:(略)
备注:(略)
2.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时间:(略)
3.2 获取方式:(略)
3.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将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①报名表;
②询比文件工本费用汇款凭证;
③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注:(略)
3.4 询比文件费支付时间:(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1日9时(略)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快递时间为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询比公告第3款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4供应商如采用邮寄形式递交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邮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到付寄送)。分批次邮寄或修改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后一次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快递箱或快递袋多层包装后再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文件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开标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不予接收,快递退回,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6.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6.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提出。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提交异议函。采购人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异议材料受理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7.3 如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受理方:(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略)小时内”提出异议 |
开标/报价阶段 | 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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