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关庙镇人民政府汉滨区“千万工程”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关庙镇桥河村硬化村组道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陕西-安康-汉滨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4日 |
汉滨区“千万工程”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关庙镇桥河村硬化村组道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千万工程”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关庙镇桥河村硬化村组道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高限价:(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高限价(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汉滨区“千万工程”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关庙镇桥河村硬化村组道路)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品目预算(略),(略).(略) | 高限价-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千万工程”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关庙镇桥河村硬化村组道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 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千万工程”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关庙镇桥河村硬化村组道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略) (4)税收缴纳证明:(略)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略)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