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XWWRCYH-1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①或②:(略)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中,承揽范围明确不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视为不满足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要求。 4、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XWWRCYH-1 | 投标人(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XWWRCYH-1 |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里程(略)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应同时含路基、路面、桥涵工作内容)业绩; ②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
注:(略) 2、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略) 3、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里程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载明的里程为准;业绩数量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个数计,同一个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里含多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仅计算一次业绩。 4、(1)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认定时间要求:(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XWWRCYH-1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有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该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XWWRCYH-1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完成过下列①或②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①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里程(略)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应同时含路基、路面、桥涵工作内容)业绩; ②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 项目总工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完成过下列①或②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①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里程(略)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应同时含路基、路面、桥涵工作内容)业绩; ②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略) 2、本项目中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材料类、结构工程、土木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材料学、公路施工技术与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工程。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1)个人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略) 5、个人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数量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个数计,同一个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里含多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仅计算一次业绩。 6、(1)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认定时间要求:(略) 7、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重大偏差一览表 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评标期间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注:(略) | 2 | 投标人 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不含投标函附录,下同)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 4 | 技术暗标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页眉; (2)施工组织设计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4)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5 | 投标文件 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略) | 6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 | 投标报价 | 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8 | 工期 | 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 (略)日历天”。 | 9 | 质量目标 | 投标函未填写工程质量或填写的工程质量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 (略) | 安全目标 | 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 (略) | 投标保 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略) | 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 (略)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略) | 资质证书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的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资质的有效资质证书。 | (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略)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①或②:(略)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应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中,承揽范围明确不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视为不满足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要求。 5、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略) | (略)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略) | (略)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里程(略)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应同时含路基、路面、桥涵工作内容)业绩; ②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略) 4、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里程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载明的里程为准;业绩数量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个数计,同一个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里含多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仅计算一次业绩。 5、(1)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认定时间要求:(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8、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9、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略)、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略) | (略)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有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该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 注:(略) | (略)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完成过下列①或②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①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里程(略)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应同时含路基、路面、桥涵工作内容)业绩; ②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完成过下列①或②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①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里程(略)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应同时含路基、路面、桥涵工作内容)业绩; ②近5年独立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并分别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中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材料类、结构工程、土木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材料学、公路施工技术与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工程。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1)个人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略) 5)、个人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数量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个数计,同一个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材料)里含多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仅计算一次业绩。 6)、(1)日常养护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认定时间要求:(略) 7)、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注:(略) | (略) | 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2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注:(略) | 3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投标文未提交投标预算书。 | 4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 5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高投标限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分项高限价。 | 6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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