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数据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2026-08-24 北京-朝阳-
所在地区: 北京-朝阳-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4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主数据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主数据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数据管理系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产品名称:(略)

2.3 数量:(略)

2.4 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

主数据管理系统面向集团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应用的高质量建设需求,作为航空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的组成部分,支撑集团主数据资源目录、主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服务管理,提供主数据全寿命周期的管理与服务,提升集团主数据的高效管理、流通、共享能力。通过人员、供应商、物料、装备产品等主数据盘点与识别、标准制定与贯标、数据采集、质量校验、清洗转化及共享应用等全流程管理,打造集团级、可信的主数据资源库,支撑装备研制跨单位、跨领域的数据贯通、业务融合。

l核心功能范围:

a) 支持主数据模型管理,满足数据模型模板配置、属性校验规则配置、编码规则管理、同名库管理功能。

b) 支持主数据编码管理,满足主数据智能填报、主数据申请校验、主数据审核维护管理、智能审核校验和相似度检测、审核流程配置功能。

c) 支持主数据质量管理,满足数据质量规则配置、质量问题自动检测质量检查任务管理、质量报告生成功能。

d) 支持主数据接入与共享管理,满足数据源认证接入、共享字段配置、服务发布功能。

l部署要求:(略)

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期:(略)

2.6 交货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的登记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4)会计附注或审计报告正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略)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略)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略)

(2)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未列入信用中国(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略)

(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 其他要求:(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7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略)

4.2 购买方式:

(1)步:(略)

(2)第二步:(略)

(3)第三步:(略)

(4)第四步:(略)

(5)第五步:(略)

4.3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上述步骤顺序操作。第(1)至(4)步缺一不可,若缺少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略)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通过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使用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后在该平台上传(需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加密及签章)。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略)号格兰云天大酒店3层会议室)。

5.3 特别说明: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须按照前述两种方式和时间期限一并递交。投标人逾期通过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该电子采购平台及纸质投标文件均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该纸质投标文件以及前述电子投标文件均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得将敏感文件(标识为受控、内部、国家秘密等)上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开标时间:(略)

6.2本项目的开标将在线上和线下同时进行。

(1)线下开标地点:(略)

(2)线上开标地点:(略)

6.3 特别说明:(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略)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纪检部,联系电话:(略)

9.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

9.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存在不明或异议等事项,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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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ited_beijing@(略).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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