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市高速公路桥隧技术状况抽检及评定分析招标公告
2026-08-24
北京-西城-
| 所在地区: | 北京-西城-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4日 |
招标采购正文
(略)年北京市高速公路桥隧技术状况抽检及评定分析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略)年北京市高速公路桥隧技术状况抽检及评定分析 已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略)年交通财政性资金计划的通知 京交函〔(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出资 , 招标人为 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略) | |
| 建设规模:(略) | |
| 项目工期 :(略) | |
| 招标范围:(略) | |
| 标段划分:(略) | |
| 其他说明:(略) | |
| 标段编号:(略)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每个投标人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不分等级及以上与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工程检测不分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综合类工程检测甲级及以上 与 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工程检测不分等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略)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累计完成过至少3座大桥及以上级别桥梁和1座长隧道的检测及技术状况分析评定业绩。 业绩。 | |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 2、 / | |
|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
| 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
| 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履约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企业信誉良好。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1、 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 |
| 2、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 |
| 3、其他要求:(略)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 |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 |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略)-(略)-(略) (略):(略) | |
| 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监督部门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 |
| 监督投诉方式:(略)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 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 邮编:(略) | 邮编:(略) |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传真: | 传真: |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略) | 开户银行:(略) |
| 账号:(略) | 账号:(略)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方式:(略) | |
|
(略)年(略)月(略)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