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从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殡葬服务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全区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规范殡葬服务活动,维护殡葬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丧属合法权益,结合《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广州市民政局制定了《广州市殡葬服务备案工作指引》(穗民[(略)〕(略)号)(网址:(略)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略)年8月(略)日
广州市殡葬服务备案工作指引
为规范殡葬服务行为,维护殡葬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丧属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备案主体
除殡仪馆、公墓、骨灰楼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企业、中介机构等)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殡葬中介、“白事先生”、“地下仵工”、“南婆”、“八音”“阴阳先生”等人员),均需纳入备案登记范围,做到应备尽备,具体如下:
(一)殡葬代理服务:(略)
(二)殡葬用品经营:(略)
(三)丧事相关服务:(略)
(四)其他服务活动:(略)
二、备案时间
自本指引印发之日起至9月(略)日(略):(略)
备案后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在原备案部门进行报备。未办理备案以及未通过备案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可以拒绝为其在场所内开展相关服务提供支持。
三、所需资料
(一)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
1.备案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4.服务项目价格清单(附件2);
5.服务合同文本;
6.从业人员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等);
7.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9.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附件3)。
(二)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个人
1.备案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4.服务项目价格清单(附件2);
5.从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6.服务内容、服务区域等说明(如实说明服务内容和区域场所等情况,确保信息可追溯);
7.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附件3)。
营业执照、从业资质证明、身份证件由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备案资料:(略)
(二)受理:(略)
(三)补正:(略)
(四)变更:(略)
(五)注销:(略)
五、有关事项
(一)系统规范管理。(略)年(略)月起,市、区民政部门将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纳入殡葬行业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施监督检查。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政监督检查,对未备案提供相关殡葬服务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存在以欺骗等手段违规收费、诱导大操大办、强迫接受服务、倒卖逝者信息等损害丧属权益行为的依法处置。
六、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办理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越秀区民政局 | 越秀区六榕路(略)号(略)室 | (略)-(略) |
2 | 海珠区民政局 | 海珠区新港中路(略)号佳信花园C3-C4栋2楼 | (略)-(略) |
3 | 荔湾区民政局 | 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略)号2楼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 (略)-(略) |
4 | 天河区民政局 | 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恒安大厦(略)室 | (略)-(略) |
5 | 白云区民政局 | 白云区广园中路(略)号(略)-2室 | (略)-(略) |
6 | 黄埔区民政局 | 黄埔区汇星路(略)号人防大楼C栋(略)室 | (略)-(略) |
7 | 花都区民政局 | 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略)号5楼 | (略)-(略) |
8 | 番禺区民政局 | 番禺区禺山大道(略)号(略)室 | (略)-(略) |
9 | 南沙区民政局 |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略)号(略)室 | (略)-(略) |
(略) | 从化区民政局 | 从化区街口街城南路(略)号(略)室 | (略)-(略) |
(略) | 增城区民政局 | 增城区荔乡路民生街1号(略)室 | (略)-(略) |
受理时间:(略) |
七、监督电话
市殡葬管理处:(略)
相关附件:
附件1.备案登记表.docx
附件2.服务项目价格清单.et
附件3.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4.殡葬服务组织备案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殡葬服务个人备案情况汇总表.docx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