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举庄村大队楼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2026-08-25 天津-宝坻-
所在地区: 天津-宝坻-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5日
招标采购正文
刘举庄村大队楼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刘举庄村大队楼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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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刘举庄村大队楼体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刘举庄村大队楼体修缮工程(招标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略)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6、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略)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略)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略)

4、磋商文件的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法:(略)

3、递交地址:(略)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略)

2、磋商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场报名如下:(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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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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