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际陆港物流园消防维保及相关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长丰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国际陆港物流园消防维保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略)HEFRZ(略) 部分:(略) 1.招标文件列明投标文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未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请明确。 答:(略)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注: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略)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 注:(略)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建筑面积、服务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
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