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限期办理通知书(个人〔2026〕014号)的公告
2026-08-25
广东-深圳-坪山新区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坪山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限期办理通知书(个人〔(略)〕(略)号)的公告
范小林:
经查,你承租的财富城一期4栋(略)B号房,租赁合同终止日期为(略)年8月(略)日。你当前未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已连续欠租4个月,不符合本次租赁合同续签条件。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你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略)日内(即(略)年9月(略)日前)腾退租赁房屋,腾退时须结清租金、物业、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办理完成退房交验手续。腾退时你可通过以下方式缴清房屋租金:(略)
如你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退房,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计收至退房之日;如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退房,自(略)年8月(略)日起视作逾期退房,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房屋占有使用费,且每逾期退房一日,按逾期退房期间月租金的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收违约金,同时我中心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因采取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限期办理通知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款的规定,公告送达《限期办理通知书》(个人〔(略)〕(略)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略)年8月(略)日
相关稿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