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兴安办事处兴安一小区28号楼1单元501室[3-7-5-25]住宅房产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2640-4)

2026-08-26 内蒙古-兴安-乌兰浩特市
所在地区: 内蒙古-兴安-乌兰浩特市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乌兰浩特市兴安办事处兴安一小区(略)号楼1单元(略)室[3-7-5-(略)]住宅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N(略)FC(略)-4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多延长(1)个周期。
资产概况

评估报告载明:(略)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乌兰浩特市兴安办事处兴安一小区(略)号楼1单元(略)室[3-7-5-(略)]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略).(略)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地勘验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部门登记为准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部门登记为准
权利性质 划拨 房产类型 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 所在层数 5层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配套齐全(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内蒙古华恒正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 (略).(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乌兰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为乌兰浩特市财信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均已办理不动产证,权利性质为划拨,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该批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

2、标的展示时间:(略)

3、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记录,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4、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高报价者即为终受让方,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终受让方承担。

5、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等一切欠缴费用由转让方(有原租户的,按原租赁合同执行)承担,交付后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房产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协助配合受让方办理上述事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涉及划拨土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略)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见特别告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意向方资料清单.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略)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质),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略)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略)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略).(略)
自由竞价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延时竞价周期(秒) (略)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卢经理 田经理
咨询电话 卢经理(略) 田经理(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赵经理(略)
其 他 --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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