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根河市统建23号楼二单元二层203号房产转让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6日 |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根河市统建(略)号楼二单元二层(略)号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N(略)FC(略)-2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略)-(略) (略):(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略)-(略) (略):(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多延长(2)个周期。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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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略) | |||||||||||||||||||||||||||||||||||||
| 评估基准日 | (略)-(略)-(略) | ||||||||||||||||||||||||||||||||||||||
| 评估机构 | 呼伦贝尔天民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转让底价(元) | (略).(略)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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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根河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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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已办理房产证(根河市房权证字第(略)号),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权属证书办理及变更相关情况,研判受让该房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不动产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 。 2、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评估报告、权属证明等资料全部内容,与该标的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3、标的展示时间:(略) 4、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记录,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5、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现场勘验标的且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高报价者即为终受让方,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终受让方承担。 5、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房产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权属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略)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联系方式:(略)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受让申请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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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略) 2、保证内容:(略)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行为,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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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略).(略)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略) | |
| 服务费 | 按交易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田经理 |
| 咨询电话 | (略)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略) | |
| 其 他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