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庄片区商业26年第12批次(2个标的)出租第1次公告

2026-08-27 江苏-南京-栖霞区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栖霞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7日
招标采购正文

编号:(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安居颐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丁家庄片区商业(略)年第(略)批次(2个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略)

1.2 标的名称:(略)

1.3 挂牌起止日期:(略)

(略)年8月(略)日-(略)年9月9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略)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略)

2.2 有无房产证:(略)

2.3 建筑面积(㎡):(略)

2.4 建筑年代:(略)

2.5 出租用途:(略)

2.6 附属设施:(略)

2.7 招租业态:(略)

2.8 其他说明:(略)

(1)楼层:(略)

(2)装修程度:(略)

(3)目前状态:(略)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略)

3.2 租期(月):(略)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略)

3.4 租赁押金(万元):(略)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分支机构。

(2)意向承租方须接受《意向客户须知》《承诺函》中所列条款,报名时盖章并签名确认后提交。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须符合业态经营要求。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该标的出租业态,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6)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略)

(2)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3)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部分或完全腾空状态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完好性。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房屋建筑及结构等存在的问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出租标的为部分或完全腾空状态确认,责任自负。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本次出租的商铺为南京汇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安居颐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商铺,中选承租方需分别与南京安居颐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汇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6)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及部分首期租金,不足部分须另行补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略)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出租文件的获取:

①获取时间:(略)

②获取方式:(略)

注:(略)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略)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明细表.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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