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资格审查项目-资格审查公告

2026-08-26 辽宁-沈阳-和平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和平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资格审查项目-资格审查公告 资格审查公告

(招标编号:(略)

受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格审查人”)委托,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格审查代理机构”)承担了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资格审查项目的代理工作,现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略)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略)

2.资格审查人:(略)

3.资格审查有效期:(略)

4.服务地点:(略)

5.资格审查内容:(略)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

1

碳源

COD当量(略)万,B/C≥0.7,碳转化率(略)%,不易燃,无腐蚀,使用温度-(略)℃至(略)℃

2

乙酸钠

白色固体粉末,乙酸钠含量≥(略)%

3

PAC

三氧化二铝含量≥(略)%;盐基度(略)-(略)%

4

PAM(阳离子)

固含量≥(略)%;(略)-(略)离子度;(略)-(略)万分子量

5

除磷剂

全铁质量含量≥(略).5%,盐基度8-(略)%,固体

6

氨氮去除剂

有效含量≥(略)%,白色固体

6.质量标准:(略)

7.资格审查合格数量:(略)

二、资格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

1.资格审查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资格审查申请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资格审查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略)年1月1日起至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止)每个产品1个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4.资格审查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近三年((略)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

6.未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未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破产。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1日,每日上午8:(略)

2.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略)

现场领取:(略)

购买文件前,请仔细核对资格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文件售后不退。

(2)在线购买方式:(略)

(3)资格审查文件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略)号(辽宁工程咨询)十七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资格审查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箱:(略)

(略)年8月(略)日

(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扫码快速发布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